來源:來源:中國保險報-中保網
作者:校車
立足于保險經營的視角看校車管理,筆者以分析此次非道路交通事故為契機,從完善社會治理、改善保險業經營自身、界定社會導向等維度出發,提出一系列意見和建議,降低社會風險事故發生。
一是轉變治理理念,形成監管合力。在案例一發生以后,網友留言多數嘆息于不幸的孩子,如此關注人之常情,無可厚非,很少有思考校車事故背后的根源。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交警、教育、學校等部門之間的責任劃分的非常明確具體。只要上述主體中任何一家機構或者個人能夠盡職盡責,案例一中司機實施放火異常行為就能夠提前發現,或許可以預防使事故的發生。另外,當前伴隨著移動互聯網及過戶的快速發展、智能手機的高度普及以及相應資費的大幅下降,通過技術手段,將學生家長的智能手機和校園里、校車內安裝的監控攝像頭連接,有助于吸引和方便學生家長參與校車管理。
在依法行政、依法監管的背景下,要提高校車安全管理,也以校車安全為契機,通過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實施細則,強制要求長途大巴、大卡車、出租車等承擔公共運輸職能的安裝上監控設備,建立監管部門、經營單位等不同的監控平臺,依靠技術手段,提高監管效能。通過運用現代技術手段,提高全社會社會治理的能力,而不是簡單地就事論事的監管好校車問題。
通過校車治理,要在社會治理中梳理防范的意識和能力,通過過程控制和流程管理,調動各級管理部門的人員責任心和關注風險防范的能力,前移監管關口,逐步摒棄出險以后,才雷厲風行,才嚴厲問責。
二是轉變發展理念,提高經營能力。從當前保險行業經營實際看,車險是經營財產保險公司的當家險種,是一險獨大。但是,從經營效益看,在承保方面除了少數大型保險公司盈利外,絕大多數保險公司經營虧損。結合當前車險經營狀況,建議保險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優化合同條7款。繼續加快保險合同通俗化建設,對于其中的一些專業術語,轉化為一般文化程度的公眾理解的語言。2.改換營銷渠道。從現在完全依賴保險中介渠道,向擴大直銷轉變,降低營銷費用,給防災防損投入更大的費用。3.改變競爭策略。從單純依靠手續費調解,改變為以服務為主、手續費調解為輔的局面。4.增加防控措施。保險行業是經營風險的行業,防災防損是重要和基本的工作方法,但是在保險市場中,有的保險公司沉迷于發展理財型保險產品,忽視了發展保障性型的保險產品,相應地在人力資源配置、資金投放等方面明顯不足,落后于業務發展的需要。在案例一中,保險公司承保以后,通過現場和非現場等手段,定期不定期對投保車輛的使用狀況進行售后服務,及時了解風險變化情況。
通過主動改善經營行為,實現保險行業經營效益、社會效益的均衡發展。
三是轉變溝通方式,爭取達成共識。按照我國現行的政體,人民法院是審判機關,做出的裁定和判決具有很強的約束力。所以說,法院判決對保險行為的認定具有很強的權威性。為了進一步消弭基層法院之間對同一類事情認定的差異性,統一執法行為標準,保險行業應當進一步加強理論研究,為完善保險制度建設和解釋奠定基礎,也可以在擬定保險合同的過程中,提前征求資深法官、律師、交警、物價評估等機構和人員的意見,取得各方共識的基礎上,確定規范的保險合同。例如,對于出險時駕照為正常審驗過期,保險公司一般主張不予賠付,有的法院支持保險公司的主張,有的法院判決保險公司予以賠償;再如,對于同一起事故所造成的物損,保險公司、公估機構和物價事務所出具的評估價懸殊。
校車管理問題是社會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險手段是社會治理的重要經濟手段。通過健全社會治理手段體系,密切保險手段、行政手段乃至司法手段之間的協調配合,有利于消除校車風險隱患,有利于提高校車風險管理水平,有利于促進校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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