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中國網
作者:雷振岳
1月28日《珠海特區報》報道,廣東省珠海市就校車及其駕駛人管理有關要求發出通知。明確要求,2015年春季開學前為過渡期,過渡期內,非專用校車要逐步更換為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
看到珠海市為專用校車制定了落實時間表,筆者覺得非常欣慰。對于校車問題,就應該有一個落實時間表,這個時間表是一個“最后完成期限”,用這個“最后期限”敦促校方、基層政府以及校車有關人士,不達標,就不能、不準上路,甚至要受到嚴厲處罰。
國家已經出臺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教育部等20部門也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捎械牡胤皆诼鋵嵉倪^程中,卻有“懸空”現象。有的地方政府總說財政緊張,無法支撐,難題太多,無法解決等等。
這些地方應該學學珠海的做法,積極擔當,齊抓共管,給出時間表。事實再次證明,只要地方政府愿意探索校車市場化、專業化,愿意進行財政投入,將校車上升到公共品高度去認識,校車發展就能突破最大的“財政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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