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湘潭日報
作者:曾佰龍
(小朋友在老師的引領下,登上校車。(湘潭日報記者 羅韜 攝))
9月3日,湘潭市中小學開始上課,校車安全又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新頒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以來,湘潭市相關職能部門有沒有將《條例》落到實處呢?為此,記者進行了深入采訪。
《條例》啟動校車“安全鈕”
今年4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617號令,《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當日開始實施。
《條例》不僅提出了校車和校車司機的標準,還明晰了學校、交警部門、教育部門的責任。對以往校車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都一一對癥下“藥”。
6月6日,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下發了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通知。湘潭市交警部門緊急行動,建立了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細化了安全管理措施。
湘潭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教導員宮敏說:“《條例》和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相關通知發出后,我們舉行了業務培訓班、排查了接送學生的車輛和駕駛人數量,并上報給了總隊交管處。”
交警部門為校車裝上“安全鎖”
交警部門是校車安全的“把關人”。校車的審查、發放校車標牌和駕駛員資格審查都歸屬交警部門。
為了方便校車管理,湘潭市交警支隊在交通管理信息平臺上開辟了校車管理專欄。在信息平臺上,校車管理、許可證審查、申請校車標牌等程序一覽無余。
湘潭市交警支隊相關部門負責人說,目前全市約有319臺校車,絕大部分是幼兒園的車輛,為了方便管理,市交警支隊于今年7月建立了校車管理專欄。
據了解,在《條例》實施以來的4個月里,市交警支隊對我市學生用車使用需求和當前配置情況進行了摸底排查;按照《條例》規定的使用許可條件,駕駛人資格條件,對學生用車及其駕駛人進行嚴格檢查并登記備案。交警部門還對我市租賃運輸企業車輛接送學生的,按照《條例》規定的要求和程序,要求校方或家長與客運企業簽定合同,明確責任。
同時,全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共取締不合要求的校車駕駛員3名,取締不合標準的接送車輛6臺,處罰其他違法行為6起。
教育部門為校車系上“安全帶”
9月3日下午5點,湘潭市區一家幼兒園準備放學,我們在該幼兒園門口看到,一群小朋友在老師的引領下,正有條不紊地登上校車,準備回家。
這輛校車按規定刷上了黃色油漆,校車上的標志燈、停車指示牌、逃生錘、導航器、滅火器、急救箱等一應俱全。
陳偉老師是隨車管理員,他說:“我們隨車老師的職責是在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如果發現駕駛員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的,要立即制止校車開行。我們還要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小一點的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如果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我們也要及時提醒。最后,在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我們才能離車。”
教育部門對校車安全起到督查的作用。自《條例》頒布以來,湘潭市教育局細化了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
據了解,今年5月,湘潭市教育局成立了湘潭市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用車(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了《湘潭市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用車(船)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湘潭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長向澤華說:“全市教育系統和市交警支隊還大力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共集中舉行交通安全主題班會15次,發放交通安全宣傳品、宣傳卡片4700張,組織駕駛人學習23場。”
校車安全需要長抓不懈,需要防微杜漸,各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把關,系在校車上的“安全紐帶”會越來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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