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北新聞網(wǎng)
作者:伍鴻榮
浙江溫嶺市城西街道有個芷勝莊村,與一般村落并無二致,但村里齊刷刷停了52輛嶄新校車。原來,這是安徽駐臺州商會投資約2000萬元購置的,原本計劃在溫嶺成立一家校車公司,以解決民工子弟學校學生接送難題,也不求盈利。這本來是件好事,但卻因為市場需求不足,這個熱情的計劃被澆了“冰桶”。就這樣這批嶄新的校車被“撂荒”在村里快一年了,甚至成了一些人解決內(nèi)急的“公廁”。(8月28日新華網(wǎng))
校車安全事故,牽動了眾人的心。安徽臺商會投資購置校車成為“公廁”,也同樣撼動了眾人,全國很多地方校車數(shù)量不足,而溫嶺竟成為“公廁”,實有浪費資源嫌疑。從新浪網(wǎng)友回復來看,大都罵聲一片,對校車審批權提出了質(zhì)疑,校車審批是否和一般的行政審批權一樣,因利益綁架不愿審批?
筆者認為,校車牽系了眾多學者的安全,對校車安全嚴管應是必須,校車審批權也須嚴把關,這應當是教育主管部門應做出防范。倘若說教育主管部門對此民營商會所購買的校車不發(fā)放審批權的理由是其所購買的車輛不符合安全標準,那么教育主管部門這種作法就應當點贊,對不良民營企業(yè),拿學生生命開玩笑行為,更應當禁止其經(jīng)營。如果車輛符合安全標準而不審批,主管部門就自然難逃利益綁架的嫌疑?或許壓根就想自個經(jīng)營牟利?
然而,官方不審批的緣由,并不是校車沒達到標準,認為溫嶺校車運力已經(jīng)足夠,再成立"校車服務公司"的條件不成熟。校車要考慮市場需求是否存在,切忌盲目投資。筆者認為,商會辦校車公司有無市場,這本應當是商家自個的事,緣何會成為不批的理由?也不符合對公權力法無規(guī)定即應禁止,對私權力法無禁止即允許的法律原則。
校車運營生意如何,本應當由市場決定。主管部門擔心市場的想法應當是多余。筆者認為,校車其實也是服務,服務質(zhì)量如何,這一切應當由學生和家長來說得算。讓更多社會資源進入校車市場,讓家長來比較,一些服務質(zhì)量差的就會自動退出市場。而由一家說的算的校車市場,其本身也涉嫌壟斷,學生們乘車所需的費用,也就完全由一家說的算,也就可可能存在隨意漲價行為,而服務方面自然也是令人堪憂。
其實,依據(jù)《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都會得到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補貼,補貼費用該給誰?牽涉到眾多部門的利益。教育主管部門會不會見利忘法,把這筆款自個想方設法掉入自個腰包,這還真難說?如果是有審批權的主管部門有此種心態(tài),自然不會把許可權給企業(yè)經(jīng)營。另外,由公交或校方出資購買模式,也很可能會存在虛高的采購價格,而這些成本也就自然會落到了納稅人的頭上。難道此次校車運營不批背后就是壟斷利益使然?
上一篇
校車管理重點在行車過程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校車網(wǎng),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nèi)使用,并注明"來源:www.bapduoduo.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校車網(wǎng))"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nèi)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wǎng)聯(lián)系的,請在30日內(nèi)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lián)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