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國務院法制辦正式公布《校車安全條例(草案)》(下簡稱“草案”)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草案規定,校車提供單位簽責任書,縣級以上政府對校車安全負總責。校車上需印明顯停車標志,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時,后面車輛必須等待,禁止超越。違反規定將追究刑責,并從重處罰。
關于校車的安全性能方面,草案規定:只有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等安全保障條件,審查合格,取得校車標牌的7座以上載客汽車,方可作為校車使用。校車要裝備停車指示牌,噴涂統一的外觀標識,投保交強險和乘客責任險等等。
資金方面,草案規定,國家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地區為居住分散的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提供校車服務。發展校車服務所需的財政支持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擔,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征求意見時間:2012年1月11日前
征求意見方式:1.可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2.電子郵件:xcaq@chinalaw.gov.cn
規定
出租車企業可提供校車服務
《征求意見稿》規定,學校可以配備校車,或者由依法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城市公共交通經營許可或者出租汽車經營許可的企業提供校車服務,也可以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使用校車。
此外,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校車駕駛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識。
另外,由校車服務提供單位提供校車服務的,學校應當與校車服務提供單位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校車運營安全管理措施。
專家
路太遠政府應為義務教育提供校車
今天上午,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儲朝暉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要分清校車使用的條件,首先是義務教育階段,其次要考慮交通半徑超過2.5公里,滿足這兩個條件,政府有義務提供校車,尤其是針對城鄉接合部和貧困地區的兒童。
儲朝暉認為,按照《義務教育法》規定,學生的上學距離不能太遠,布局調整應充分考慮學校的服務半徑,保證學生就近入學。儲朝暉做過長期調查:兒童尤其是貧困地區的兒童、留守兒童,處于社會的弱勢地位,他們的基本權利沒有得到尊重和保障。
特權
其他車輛不得超越校車
為保障校車通行和停靠安全,草案對校車賦予了三項優先權:校車運載學生時,交通警察應當指揮疏導校車優先通行;校車可以在公交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交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校車需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時,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禁止超越等。
監管
縣級以上政府負“總責”
校車安全涉及諸多管理部門,教育、公安、質監等等。越是多頭管理越容易導致權限不清,責任不明。針對這一弊端和焦點問題,草案在責任劃分上予以較為詳細的規定:
首先明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對校車安全管理負“總責”。此外,教育部門負責審核校車使用申請,查處學校違規行為等。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審查校車安全技術條件,辦理注冊登記并核發校車標牌,審核校車駕駛人資格,查處取締上路行駛的非法校車等。
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產品質量監督、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
草案為此做出了詳細規定,要求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校車的安全維護,簽訂責任書,派人隨車全程照管學生等等。
擔責
誰管理運營誰就承擔責任
關于校車方面,儲朝暉認為,從長遠來看,校車是需要專門的運輸公司來管理和運營。
“學校本是一個教育機構,他們在管理和運營校車方面并不是很專業,叫學校運營管理校車不是一個主流。”儲朝暉表示,現在許多西方國家的校車都有專門的校車管理運營部門負責。
儲朝暉認為,關于校車責任事故認定方面,“誰來承擔管理運營誰就承擔責任。”
校車出事 應對政府官員問責
草案規定,導致發生學生傷亡事故的,對政府辦學校的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對民辦學校可以由審批機關責令暫停招生,情節嚴重的,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2年至5年內不得從事學校管理事務。
草案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致使本行政區域出現重大校車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車輛
改裝車做校車將追究刑責
草案規定,學校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并應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識。
草案對隨車照管人員的職責予以了詳細規定。比如,發現駕駛人飲酒、超載要制止校車開行;確保學生安全落座;制止離開座位;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及時把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等等。
草案對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校車的,使用拼裝、擅自改裝的機動車接送學生或者以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作為校車使用的,以及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等負有校車安全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等,分別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司機
無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草案對校車駕駛人規定了比一般車輛駕駛人更為嚴格的資格條件。
草案規定,校車駕駛人應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資格,年齡不超過60周歲,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無飲酒及醉酒后駕駛記錄、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同時,無犯罪記錄,未因違反治安管理受過拘留處罰,身體健康,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傳染性疾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
下一篇: 青島校車聯通3G視頻保障安全運營(圖)
中國校車網[www.bapduoduo.com]版權及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bapduoduo.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 "來源:XXX(非中國校車網)" 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