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幼兒園校車
8月,許多幼兒園陸續開學,幼兒園校車也都逐漸開動起來。但是你的幼兒園校車是否安全開動,會不會踩到法制“雷區”?校車網邀您看看這個案例。
8月11日,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校車司機、被告人榮某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自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宿遷市首例校車超載入刑案件也已經產生了:校車司機容某,駕駛無資質“幼兒園校車”接送幼兒園學生,核載9人卻硬塞進28名幼兒及1名跟車人員,超員率約233%。
經查,榮某,男,38歲,駕駛員,沭陽縣人。今年2月起榮某駕駛無“校車”資質的蘇EXXXX小型普通客車(核載9人)為該縣華沖鎮某幼兒園從事校車接送業務。同年5月5日,榮某駕駛該車從該縣萬匹鄉某村搭載幼兒園學生,后沿該鄉華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華沖鎮某幼兒園東側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清點,該車實際載有幼兒學生員28人,跟車人員1人,超員約233%。
沭陽縣檢察院審查認為,被告人榮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未取得校車標牌,從事幼兒園校車業務,且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訴。
幼兒園校車超載,是老生常談的問題,隨著刑法修正案九的實施,各地首例校車超載入刑案件紛紛出爐,針對負責人及校車司機都給出了相應的懲罰。在此提醒各位幼兒園校車運營相關人員:幼兒園校車安全關乎幼童生命健康,不能因一時大意,用孩童的生命做“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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