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寧夏日報
作者:幼兒園校車
據寧夏日報消息,固原市原州區首例幼兒園校車超載案近日宣判結果:拘役2個月罰金4000元。都是超載惹的禍,我們來看下案件詳細過程。
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對葸某駕駛幼兒園校車嚴重超載危險駕駛案作出公開宣判,判處拘役2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與201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該案成為原州區法院審結的首例校車危險駕駛案。
據查,原州區某私立幼兒園負責人葸某,于今年3月4日17時許,駕駛中型普通客車作為幼兒園校車沿榮蘭線由東向西行駛途中,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民警核實該車核載14人,實際乘坐28人,超過額定乘員數100%,屬于嚴重超載,葸某以危險駕駛罪被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明確將校車超載列入“危險駕駛”行為,必須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被告人葸某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葸某認罪態度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上一篇
青海海東進入校車交通違法整治月
下一篇
幼兒園校車上路不可有僥幸心理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bapduoduo.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