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中國江蘇網
作者:網絡
中國江蘇網12月31日訊 近日,就在社會熱議《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的時候,全國又相繼發生幾起校車事故。慘痛的事實再一次警醒我們,校車安全形勢依然嚴峻。鹽城市近期聯合教育、公安、交通、安監等四部門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和營運情況進行檢查。校車整治、查超載抓黑車當然是好事,理應受到歡迎。然而記者在走訪幾所學校途中,也聽到了一些學生家長和老師發出的不同聲音。
【鏡頭一】市區“黑”車少了接送家長很糾結
每天下午放學時間,在市區解放南路某小學,大門口擠滿了接送孩子的家長,這已成了市區的一道風景。
家住城南新區的胡女士稱,因為交警部門和交通部門查得緊,原來社會上一些送孩子的面的現在不敢出來了,接送他兒子上學的面的師傅也打招呼停止接送。胡女士兒子今年12歲,讀4年級,家里離學校3公里左右距離,這個不算近也不算遠的距離讓她很為難,孩子要求自己騎車去上學,但她還是對路上的安全不放心,因為現在車子多,交通事故多,所以最后胡女士還是選擇自己每天騎著電動車不厭其煩地接送,影響自己上班不說,每天看到小孩冷得夠嗆也舍不得,但也無可奈何。
在市開發區某學校門口,一位家距學校有4公里的張姓學生家長說自己現在很糾結,自己平時沒工夫送小孩,孩子原來請社會上專門送小孩上學的面的拼車,一般一個月花300元錢,但現在校車整治抓得很緊,面的司機不愿意送了。她想在學校附近租個房子,但那個費用又吃不消。現在只好讓孩子由一個騎電動三輪車(有簡易棚子)的師傅接送,但她對這種車輛的安全也很擔心。
【鏡頭二】 老人成接送大軍“棚車”更成隱患
由于學校撤并,學校距離遠了,廣大農村孩子上學更成為一個問題。眼下正值寒冬,在東臺市某鄉鎮,記者見到不少年幼的孩子到鎮上上學,由年邁的老人用自行車和三輪車接送,飽受風寒不說,安全同樣得不到保障。
一位老人告訴記者,孩子爸爸媽媽均在外地打工,接送孩子的任務自然就落到他頭上,原來村里有個學校,但兩年前撤并到鎮上了,自己腿腳不靈便,但每天要騎電瓶車行走近5公里才能把孩子送到學校。本來學校里有住宿,但是孩子太小,父母舍不得。因此就讓他中午在學校吃飯,自己每天早晚兩趟接送孩子,由于天氣寒冷,別說孩子吃不消,自己的兩條腿也凍得發麻。
沒了“黑”車接送,一些簡易的“棚車”便成了接送孩子的“專車”,而開車的大部分都是年邁的老人和柔弱的婦女。其中一位婦女告訴記者,自交通運管部門扣了四輛“黑校車”后,其他的再也不敢跑了。她是受幾位家長之托,接送四個在某幼兒園上學的孩子。
東臺廉貽鎮某學校一位教師告訴記者,東臺自撤鄉并鎮以后,一般農村的小學都沒有了,都集中到集鎮上,方圓十幾里就一所小學,家長為了生活,又都在外地打工,家中都是留守兒童和老人,現在天寒地凍,學生上學確實是個大問題,禁止黑校車接送以后,現在都是年紀大的爺爺奶奶用摩托三輪電瓶車接送,其實安全隱患更大,事故更容易發生,今年就發生幾起老年人騎電動車送孩子上學途中遇車禍的事。
【實際情況】 只是家長與司機簽協議
一位孩子在大豐某中學就讀的家長告訴記者,最近學校里讓孩子帶回一份《安全責任書》,要求家長簽字確認,大致意思是讓家長不要讓孩子乘社會上的“黑面的”,如果乘坐這些“黑面的”,是你家長自愿的,出了事與學校無關。
還有一位家長抱怨道,最近學校召集家長開會,要求學生不坐黑車,并且要家長親自接送,家里實在遠的,可安排住宿。但自己沒時間接送,讓孩子騎自行車路途遠怕時間趕不上,孩子又未滿16周歲,不能騎電動車。
當記者問一位學校負責人是否打算購買校車,這位校長私下說,別說沒錢,有錢也不敢備校車,因為一旦校車出車禍,學校就要負責任。現在接送學生的社會車輛,只要跟家長有了接送學生的協議,學校也要負責任,你說冤不冤?而一位老師透露,整治校車,學校為撇清責任,紛紛與家長簽訂自愿接送協議,最后的結果,無非是將學生的接送問題推給家長。
在接送孩子的家長中,有人認為接送孩子上下學是每個家長應盡的義務。但也有人說,現在學校都離家那么遠,不像以前就在家門口,家長還要上班,哪有專門時間接送孩子呢。
【部門說法】 鹽城市暫未配備專門接送學生的校車
在市區某學校門口,一位家長稱,女兒晚上放學回來,帶了一份學校發的《告家長書》。主要內容要求學生遵守交通規則,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護的能力。最后有一項調查問家長:學生住址距離學校2.5公里以上的,可以選擇需不需要校車接送。他不知道這是不是要配校車。但記者向市教育部門了解到,近期鹽城市學校沒有配校車的打算,那張表是省教育廳統一發放,為調查摸清學生家庭的基本情況。
而市區南鹽中一位家長稱,今年9月份該校已經開通校車,送學生的大巴條件挺好,單人獨坐,但費用不菲,每個學生每個月費用是400元錢。但該校一位老師透露說,所謂的校車不是政府也不是學校購買的,而是司機自己購買的,學校和司機簽合同,教育部門和交通部門批線路,學校不出錢也不賺錢,家長直接交錢給司機。當然學校監管不讓其超載,55個座位,多一個人也不行,同時嚴格按時按線路運行。
記者從市教育部門獲悉,鹽城市目前還沒有正規校車,接送孩子車輛不等于校車。到目前為止,鹽城市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校車,即使有少數幾輛,也是少數學校和民辦幼兒園為提高辦學服務購買的自備車,政府購買的校車目前還沒有。
【一點建議】 整治過渡期,不妨聽聽這些建議
在大豐中學校門口,一位家長說,現在全國連續發生校車事故,各級領導再也不敢松懈了,原來司空見慣的黑校車成了過街的老鼠,不打不行了。他認為,黑校車固然要整治,但在新校車沒有購買,方案法規沒有出臺前該如何整治。“不能因噎廢食,有了問題,不能一禁了之。”他認為整治校車,不僅要雷厲風行,還要及時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預案,比如預先跟校方或學生家長溝通安排專車或設立校車公司為那些小學生和幼兒園的小孩子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務。
對校車問題,鹽城師范學院教授余柏民認為,這幾起校車事故都和辦學經費不足有關。由于農村人進城務工,農村人相對減少,學校學生也在減少,于是采取了并校措施,學校少了,上學路遠,只好坐車。而農村道路安全設施差,農民又沒有經濟力量享受高等級乘車待遇,認為能擠進“面包車”就不錯了,于是造成事故頻發。
余教授說,現在政府加強管理,禁止黑車,出發點也是好的。但不只是整治的問題,而重要的是創建的問題。為了解決孩子上學的問題,目前在校車沒有到位的情況下,根據現有的實際情況,學校可對家長接送孩子上下學,確有困難的家庭進行統計,利用現有的一些社會車輛進行登記,先進行特殊年檢、安全性檢測,以后每學期都要對車輛安全性進行檢查,政府減免相關的費用,在正規校車沒有到位之前,可用這樣的辦法進行過渡。同時加強駕駛員教育和管理,嚴禁超載違章,凡是開學生接送車的,違章從嚴處罰。
【最新消息】 發改委官員:校車制度不能脫離國情照搬別國做法
30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召開聯組會議,就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在回答委員詢問時表示,中國校車制度不能照搬別國做法,地方政府應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不能搞一刀切,以免出現短期內學生無校車可坐的情況。
朱之鑫指出,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國國情的校車制度,主要有以下幾條原則:
一是政府主導。建立校車制度的問題非常復雜,涉及到方方面面。比如,學校的規劃布局問題、城鄉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的問題、道路條件的問題,又比如校車和駕駛員的準入條件,校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資金籌措等等。涉及到的部門和行業都非常多,所以我們覺得統籌協調非常必要,這里要明確一個政府的主導責任。
二是要社會參與。一方面,政府不可能“包辦”所有的事項,非常需要社會的支持,多渠道提供服務。另一方面,我覺得校車的安全更需要全社會的廣泛參與和充分理解。
三是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刀切。中國發展的不平衡特征非常明顯,地區之間不僅經濟發展水平有差距,自然條件、人口密度、學校布局,包括財力方面的差距也非常大。建立校車制度,總的來看還不能脫離國情照搬別國的做法。目前國務院多個部門正在抓緊研究,下一步我們將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抓緊起草建立校車制度的意見,并且做好與《校車安全條例》的銜接工作。
對于委員擔心的有可能出現短期內學生無校車可坐的情況,朱之鑫說,目前這種情況已經在部分地區開始出現。要解決這個問題,還是要疏堵結合,既要嚴厲打擊黑校車,規范校車的運營管理,各地也要從實際出發,盡快拿出幾條能夠保證學生正常出行的安全的過渡性辦法。正在征求意見的《校車安全條例》就設置了一個為期3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里,用于接送學生的校車不能滿足要求的,可以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使用其他取得校車標牌的載客汽車。
“正如剛才向各位委員匯報的,中國的地區差異非常大,我們認為過渡期內的管理要求,一定要因地制宜地由地方政府制定,不能搞一刀切,否則可能會脫離實際地繼續出現一些問題。”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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