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華龍網
作者:梓櫻
事發濟南仲宮,一個三歲男童遭無標示“校車”軋死。事故發生后,司機張軍并沒直接送孩子去醫院,而是把孩子抱給了村民程先生,讓他送孩子去醫院,他自己則繼續開車把車上其他幾個孩子送回了家,之后還把面包車開回了幼兒園。王懷超被村民程先生送到仲宮鎮醫院后搶救無效死亡。據悉,張軍的“校車”平常往往要一次接送20多個幼兒上學,存在明顯超員行為,記者注意到,該車亦無校車標牌,且不符合國家關于入園幼兒集中接送車輛的有關標準。
近年來,校車事故頻發,2012年11月03日,萊西煙臺路與北京路交叉口處的美加美語培訓學校院內發生一起安全事故,一輛校車在進大門時將一名11歲男童軋在車輪底下,男童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幸死亡。2012年03月23日,安順一家幼兒園校車在西秀區一棟出租房路邊,從一名剛下車的幼童的頭、胸部壓過……
奪命校車為何屢禁不止?筆者認為,這不僅僅是司機、車輛、學校這些表象的原因,政府的管理不到位也不容忽視。
首先是表象問題:部分校車非法改裝,長期不進行車檢,車況極差;有些駕駛員為了搶占生意,敢冒被警察查處的風險,盡其所能多拉學生以至超載;學校缺乏交通安全教育,家長缺乏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心存僥幸,漠視危險;這些是造成校車事故的因素,但不是全部。
我們每次看到痛心的校車事故時,第一反應是討伐司機,問責學校,然而沒多少人會想到教育管理部門,他們應該承擔什么責任?筆者認為,涉及到教育安全管理的相關單位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近幾年,雖然政府已經在教育安全方面加強了重視,但是安全事故不能僅僅依靠召開專題會議來落實,也不能僅依靠事后的處罰相關單位在制定政策后,是否有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后是否有督促整改?車輛的營運資格神審核是否嚴格?司機的駕駛是否合規?出現問題了靠罰款顯然不是上策,不僅不能挽回幼小的生命,更不能彌補一個家庭的喪子之痛。
生命只有一次,事前的防范遠遠勝過時后的補救,將消極被動轉變為積極主動,制定健全的管理機制,形成明確的責任分工,政府、學校、交通管理部門、教育部門都應承擔與其相對應的責任,方能讓祖國的花朵幸福快樂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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