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內校車事故頻發,為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國務院出臺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17號令),為進一步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近日我市就校車及其駕駛人管理有關要求發出通知。明確要求,申請注冊登記的專用校車應當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2015年春季開學前為過渡期。非專用校車要逐步更換為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1月28日《珠海特區報》)
看到珠海市為專用校車制定了落實時間表,“2015年春季開學前為過渡期”,筆者覺得非常欣慰。對于校車問題,就應該有一個落實時間表,這個時間表是一個“最后完成期限”,用這個“最后期限”敦促校方、基層政府以及校車有關人士,將校車安全、孩子的健康放在毋庸置疑的最高位置,將專用校車當做校車發展的重要方向。不達標,就不能、不準上路,甚至要受到嚴厲處罰。如此,校車發展過程中的拖拖拉拉、心不在焉的倦怠意識,就能得到及時糾正,對于校車發展的無足重輕的疲軟意識也能得到一定糾正。教育安全的無所謂的心態,也能得到制度化終結。
校車安全已經成為中國教育發展的一個“痛”,特別是給那些邊遠山區的孩子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也正是為了糾正這種不良態勢,國家雷厲風行的出臺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教育部等20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敦促各級政府將專業化校車放在最高位置,給孩子保駕護航。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臺了,值得叫好,可看看各地在落實的過程中,卻總有“懸空”現象。談到校車問題,這些地方應該學學珠海的做法,政府積極擔當,齊抓共管,承擔責任,給出時間表。事實再次證明,只要地方政府愿意探索校車市場化、專業化,愿意進行財政投入,將校車上升到公共品高度去認識,得到了政府的財政支持、政策支持,校車發展就能突破最大的“財政瓶頸”。
誠如珠海,教育安全也才能得到貨真價實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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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事故背后的治理失靈更令人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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