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東南網
作者:幼兒園校車
7月29日,福建漳州市平和縣人民法院對本省首例幼兒園校車超載案件進行宣判: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兩名幼兒園校車司機分別被判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
這兩名幼兒園校車司機駕乘的其實是7座面包車,屬于“黑校車”,并且屬于無證駕駛,一輛車實載33人,其中有幼兒31人;另一輛面包車,核載7人,實載20人,其中幼兒18人。7月29日,這起特殊的危險駕駛案在漳州市平和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并宣判。司機賴某杵、賴某勇無證駕駛幼兒園校車,實載學生人數超過額定成員數100%以上,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分別判處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此案成為自去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實施后,福建法院審理的首例幼兒園校車超載的危險駕駛案。
據悉,2016年3月29日16時許,賴某杵、賴某勇在無校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小型面包車,從平和縣坂仔鎮“紅太陽幼兒園”出發,接送該園小朋友放學,行使至坂仔鎮的心田村路段時,被公安民警查獲。經查,當時賴某杵駕駛的面包車核載7人,實載33人,其中幼兒31人,超過額定乘員載客371%;賴某勇駕駛的面包車核載7人,實載20人,其中幼兒18人,超過額定乘員載客185%。兩車皆屬于嚴重超員,均構成危險駕駛罪,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為了從源頭上預防和杜絕此類違法行為,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平和法院聯合縣教育局、縣交警大隊,邀請了全縣所有幼兒園負責人、校車駕駛員、各鄉鎮分管教育的領導等近100人旁聽庭審,市交警支隊還組織了全市各縣(市、區)交警大隊代表現場觀摩庭審。
校車安全關乎孩子的生命安全,而校車超載具有重大的安全隱患,牽動著千萬個家庭的心。201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對從事校車業務或旅客運輸車輛嚴重超員、嚴重超速行為的處罰由原來的行政處罰上升為刑事處罰,以構成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在刑罰上判處拘役并處罰金。
此次庭審作為福建省首例幼兒園校車嚴重超載入刑案,不僅具有典例意義,更向駕駛員和學生家長敲響了警鐘,切勿讓孩子乘坐超員車或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車輛,最大限度保障孩子安全。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www.bapduoduo.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