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芳
瀘西縣中樞鎮(zhèn)格來河沈家營張某某夫婦到瀘西縣公安局中樞派出所報警稱:3月7日7時,張某某將其3歲的女兒黃某某送上一輛接送幼兒園學生的白色微型車,8時許,其接到其女兒幼兒園老師電話告知其女兒沒有到校,其才現(xiàn)女兒上錯校車了,情急之下只能到派出所尋求民警的幫助。
接報后,瀘西縣公安局及時組織民警帶著張某某夫婦到格來河沈家營村口尋找線索。民警通過調(diào)取村口小賣部的監(jiān)控視頻發(fā)現(xiàn)將黃某某接走的微型車為一輛白色幼兒園接送車,但只看見車上寫著接送車,確看不出是哪個幼兒園的。民警立即逐一聯(lián)系中樞轄區(qū)內(nèi)的幼兒園負責人,后得知今天中樞鎮(zhèn)云云幼兒園接到了一名格來河的新生。 隨后,民警帶著張某某夫婦趕到了云云幼兒園。幸運的是,民警尋找的黃某某正在和幼兒園里的小朋友開心的玩耍,看到她平安,夫妻倆終于松了一口氣,女兒見到父母高興的喊著爸爸媽媽。
看著找回的女兒,張某某高興的對民警說到:太謝謝你們了,今天我粗心大意把女兒送錯校車,原以為將小孩子送上車就萬事大吉了,也沒有去想是不是去女兒幼兒園的校車。民警叮囑好黃某某的父母照看好小孩,避免類似的事情發(fā)生。
安全提示:開學季,父母開始起早接送小孩,一些父母盲目的趕時間把小孩送上校車,卻忘記問一下是不是子女所就讀幼兒園校車,造成不必要的擔心和煩惱。希望接送小孩的父母引以為戒,特別是幼兒園新生家長,送小孩子上校車時多加留意,要確認好是否為子女就讀幼兒校車,并記錄下孩子的校車車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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