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城市快報
作者:張清
日前,教育部、公安部等20部門聯(lián)合發(fā)出《關(guān)于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昨日記者就其中幾大熱點問題采訪了本市各相關(guān)部門。市交管部門有關(guān)負責人表示,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nèi)都會聯(lián)合相關(guān)部門臨檢接送學生車輛和審查司機的駕駛資質(zhì)。
熱點1 沒有校車標牌不許當校車
《通知》要求,對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要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機動車,嚴格依法處罰機動車司機和所有人。對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駕駛校車的,要嚴格依法處罰。對校車超速、超員等要嚴格監(jiān)督,依法查處。不符合校車司機條件的,要堅決依法取消其校車駕駛資格。對其他機動車輛不避讓停靠上下學生校車的,嚴格依法查處。
從本市交管部門了解到,目前本市正在積極建立健全一套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交管部門一直對非法拼裝、改裝和報廢車接送學生、車輛超員等違法行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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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查獲兩輛“黑”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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