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新法制報
作者:姚永忠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峽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聯(lián)合縣教體局,采取“四見面、三不漏”措施,實行全縣學生接送車輛“無縫隙”管理,堅決筑牢交通事故防線。
4月以來,縣交警大隊聯(lián)合縣教體局對全縣中小學校及幼兒園的學生接送車輛(以下簡稱校車),按照“四見面、三不漏”(“四見面”即見機動車、見駕駛人、見車主、見安全責任人,“三不漏”即不漏一校、不漏一車、不漏一人)的要求,開展了一次全面徹底的清查,并納入“戶籍化”管理。一方面,對駕駛人資質及交通違法情況進行再審查,做到“三個一律”,即對不符合駕駛資質的,一律清除;對有飲酒和醉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律禁止駕駛校車;對學校聘用的、有不良習慣或可能影響行車安全的駕駛人,一律建議解聘。另一方面,詳細掌握轄區(qū)校車數(shù)量、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和路線等情況,對所有校車及駕駛人逐一檢查、逐一核對、逐一登記并逐臺、逐人建立檔案;對安全狀況達不到要求,不具備條件的車輛堅決停用。
在納入“戶籍化”管理的同時,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嚴厲整治校車交通違法行為。一是加大上、放學時段及校園周邊道路的巡邏管控力度,嚴整超員、超速、酒后駕駛、無牌無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二是加大縣、鄉(xiāng)道路的巡邏管控力度,堅決取締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三是結合“護衛(wèi)天使行動”,在校門口周邊路段或接送學生車輛的必經(jīng)路段設置檢查點,全力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學生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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